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
时间:2022-08-15
浏览: 1138
不少老板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劳务派遣人员不合适可以退回吗?为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列举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接下来,欢创小编跟大家一起来看看哪些情形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一、是劳务派遣人员方面的过错
1.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4.劳动者营私舞弊、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5.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依然无法胜任工作;
6.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7.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公司有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职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
8.劳动者以威迫、欺诈等手段让公司方违背真实意思下签合同或变更合同。
二、是用工单位方面的过错
1.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依照破产法规定重整;
2.劳务派遣协议签订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协商后依然未能达成协议;
3.用工单位宣告破产、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经营期满不再继续经营或提前解散;
4.劳务派遣协议签订时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5.用工单位经营方式调整、重大技术革新或转产,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而终止协议。
以上为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的情形。如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 单位在上述情形之外进行退回,与劳务派遣人员产生劳动纠纷,很可能会得不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
提示
确定